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潭市组通〔2012〕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开展“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是省委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凝心聚力,有利于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湖湘文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动
要按照《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正确导向,既尊重历史传统、又体现时代特征,既表述精炼通俗、又格调积极向上,既突出湖南特色、又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通过集中组织与自主建言相结合、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征集提炼活动,为“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三、参与方式
1、网络:登录本次活动办公室指定网站——红网www.rednet.cn“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平台在线提交,或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2、信函:请将信函寄至“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办公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5号蓉园宾馆七号楼207房。邮编:410001;
3、短信:基层党组织书记可通过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反馈。
组织人事处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