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省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和严明中秋国庆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严格贯彻执行。
1.加强学习教育。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上级文件中的“十条禁令”,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文件精神尽快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皆知。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到早提醒、早教育,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2.切实遵照执行。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执行。狠抓“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制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把“十个严禁”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3.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自觉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自查自纠。院纪委、监察处将对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关于重申和严明中秋国庆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共2025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各市州纪(县市区)党委、纪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畅通监督渠道,再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中共湖南省纪委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