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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学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10:4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要求,我院2017年“专升本”继续对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与湖南城市学院(见下表。为继续做好2017届学生“专升本”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比例,

1、选拔范围: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专科)。

2、推荐比例:各专业限额推荐(见下表

3、录取比例: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总人(全省排名)50%以内。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过非法活动;

2、各科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20%以内。

三、组织报名

1、各二级学院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接到教育厅正式通知后,二级学院教务处提交资料;

3、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报名。

工作要求

1、由于院校放开“英语A级证”要求、拟不收取考试费用,请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发动;

2、学校组织考前培训,时间为2017年3月—5初,培训教务处主办、继续教育学院承办,报考学员自愿参加培训,接受正规管理,不收培训费补交学生公寓住宿费

3、参加考前培训者请于2017年3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办公楼401、402

:所有预报名学生都必须重新填写《专升本申请》(见校园网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一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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