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第1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7]3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2015级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并在全校开展2015级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专业与依据
1、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专业。
表1: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汇总表
表1: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汇总表
2、参加校级技能抽查考试的专业:未开发技能抽考标准专业提供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按教?字[2017]第09号文件执行),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参照省级技能抽查工作标准执行。
表2: 校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开发责任人汇总表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院所有专业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职在籍在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含超前生,见附件1)。
三、抽取方式
1、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方式: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详见附件2)文件执行。
2、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对象:每个二级学院抽取一个专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考试。被抽中参加省级技能抽查的二级学院不再参加校级技能抽查。
四、工作安排
1、抽查时间
(1)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时间:2017年10月27日—29日。
(2)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时间:2017年11月4日—5日。
2、抽查学生的确定
(1)参加省级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执行。
(2)参加校级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由抽签决定,教务处组织抽签,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现场抽取。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认真组织学习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做好2017年专业技能抽查宣传动员工作。
2、专业技能抽查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带头人)为直接责任人。
4、各二级学院9月30日12:00前做好毕业班级的学籍检查,对不能参加2017年省级(校级)技能抽查的学生向教务处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严格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执行,出现学籍核查不实,遗漏等问题,由二级学院独立承担责任。
5、校级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由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协助,考核办和科研督导处监督。
6、各二级学院准备和完善专业技能抽查所需设备、工具、场地;做好学生考前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六、技能抽查考试结果运用
省级、校级抽查结果视为所在二级学院2017年度各专业教学成果的共同评价,作为专业星级评定依据。
备注:该通知已经上传至附件。
附件:1、2015级超前学生名单
2、《关于组织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7]378号)
关于组织2017年2025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15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