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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09:5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字[2017]第1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7]3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2015级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并在全校开展2015级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专业与依据

1、参加级专业技能抽查考试专业

1: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汇总表


1:                  省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汇总表

2、参加校级技能抽考试的专业:开发技能抽考标准专业提供专业技能抽查题库(按教?字[2017]第09号文件执行),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参照省级技能抽查工作标准执行。

2:            校级专业技能抽查题库开发责任人汇总表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院所有专业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职在籍在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含超前生,见附件1)。

三、抽取方式

1、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方式: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详见附件2)文件执行。

2、校级专业技能抽查对象:每个二级学院抽取一个专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考试。被抽中参加省级技能抽查的二级学院不再参加校级技能抽查。

四、工作安排

1、抽查时间

1)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时间:2017年10月27日—29日。

2)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时间:2017年11月45日。

2、抽查学生的确定

1)参加省级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执行

2)参加校级技能抽查考试的学生由抽签决定,教务处组织抽签,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现场抽取。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认真组织学习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做好2017年专业技能抽查宣传动员工作。

2、专业技能抽查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带头人)为直接责任人

4、各二级学院9月30日12:00前做好毕业班级的学籍检查,对不能参加2017年省级(校级)技能抽查的学生向教务处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严格按照湘教通[2017]378号文件执行,出现学籍核查不实,遗漏等问题,由二级学院独立承担责任。

5、校级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由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协助,考核办和科研督导处监督。

6、各二级学院准备完善专业技能抽查所需设备、工具、场地;做好学生考前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技能抽查考试结果运用

省级、校级抽查结果视为所在二级学院2017年度各专业教学成果的共同评价,作为专业星级评定依据。


备注:该通知已经上传至附件。

 

附件1、2015级超前学生名单

2、《关于组织2017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17]378号)        

2015级超前学生名单.xls

关于组织2017年2025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15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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